公共工程、EPC 契約、履約爭議與工程申訴調解。
長年擔任重大公共工程(LNG 接收站、海管、高鐵等)法律顧問,精通政府採購法與 EPC 契約,協助處理採購申訴、履約爭議調解與仲裁。
律師/遠東法律所執行長
台北・新竹・台中
律師/遠東法律所創辦人
台北
律師
向泰國仲裁院(TAI)提起仲裁該怎麼準備?蔡楚城律師解析 Aor Tor 7 仲裁請求書的八項應載明事項、六份應備文件、每方 15,000 泰銖(外語程序 30,000 泰銖)的費用保證金、副本簽證與可編輯電子檔要求,以及 15/30/180/30 日的程序時程。並說明第四次修正的快速程序與第五次修正的泰文譯本要求對台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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